淮安市淮阴区开明中学
年秋季初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市教育局《年淮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淮教发()17号)及区教体局《关于印发年淮阴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淮教体发()4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年秋季初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1招生范围淮海路以西的王家营、长江路街道区域。
2报名条件在施教区范围内,具有淮阴区淮海路以西原王营镇(王家营、长江路街道区域)户籍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日程安排(一)7月10日公布招生简章。
(二)7月10-13日,具有淮阴区淮海路以西原王营镇(王家营、长江路街道区域)户籍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招生信息平台向我校进行信息登记。
(三)7月13日,符合我校施教区招生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监护人凭淮阴区“小升初”生源资格认定通知单、户口簿、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含购房合同、拆迁协议、民房土地使用证等)原件到我校接受审核、登记报名。
(四)7月18日上午,报考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派中且符合我校招生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请监护人凭淮阴区“小升初”生源资格认定通知单、户口簿、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含购房合同、拆迁协议、民房土地使用证等)原件到我校接受审核、登记报名。
4现场复审地点淮阴区开明中学院内
5现场复审要求1.符合我校施教区确认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通过网络预审后,按照指定的现场复审时间,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来校现场复审,接受资格审核。2.现场复核时须提交:原件:
(1)淮阴区“小升初”生源资格认定通知单;(2)法定监护人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或拆迁协议):(3)户口簿:(4)小学毕业证:(5)其他相关材料。原件验证后退回。
复印件:
报名时须提供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材料复印请统一使用A4纸单面黑白复印,用订书针装订,上交材料从上到下的整理顺序:淮阴区“小升初”生源资格认定通知单(原件)→→房产信息→→户口信息→→小学毕业证明→→其他材料。每个学生的材料请装到一个材料袋内,材料袋封面上注明学生姓名、毕业学校,联系电话。
6具体招生事项说明1.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学生确认问题。根据应届小学毕业生与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户籍(指王家营、长江路、新渡口街道、高新区)、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情况确定施教区。
(1)应届小学毕业生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居住房屋产权证及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其法定监护人常住地的房屋产权证地址确定施教区。
(2)在城区范围内,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法定监护人只有一处住房的,以其法定监护人居住房屋产权证来确定施教区;有多处房产的,以户籍和法定监护人居住房屋产权证一致的其中一处来确认施教区;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均不一致的,以其中长期居住的一处居住房屋产权证来确认施教区。
(3)应届小学毕业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确定施教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的父母离异、父母双方或一方去世的,根据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依据法院判决书)的居住房屋产权证、户籍等确定施教区。
(4)应届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其父母双方均没有住房,且在招生学校施教区内实际常住、从未迁移过,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确定施教区。
(5)房屋拆迁户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和无房证明,以拆迁前户籍、居住地的居住房屋产权证确定其施教区;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所在地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被拆迁人异地安置,其子女在拆迁通告的次年底前新入学,要求在原居住地施教区学校就学的,施教区学校应当予以安排)。
(6)空挂户。空挂户是指把户口转入、挂靠在淮阴主城区某一亲友或其他地方,但户口所在地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法定监护人无固定房产或并不在实际落户地生产生活的人称为空挂户。应届小学毕业生属于空挂户的,派位到定点学校(淮海中学初中部)接受义务教育。
(7)相关问题说明。
无房问题:“无房”具体是指清江浦区、经济开发区、生态文旅区、淮阴区城区范围内无产权房。学生家长需到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查询窗口开具无房证明,作为派位条件。
共有产权房:在年6月7日之前实际存在的共有产权房,户籍长期未变动并实际居住的,可作为施教区派位的条件。非成套住宅:同一地点、相同产权人的非成套住宅分户出售并办理产权证的,在年6月7日之前办理的、且户籍长期未变动并实际居住的,可以作为所属施教区派位的条件。购买二手房与学区:每套房屋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所属施教区公办初中接受义务教育,即该家庭的子女初中未毕业前,即使将房屋产权变更,变更后取得的房屋产权不能作为施教区派位的条件。
非住宅用房:在施教区内的门面房、写字楼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施教区派位的条件。
2.残疾儿童入学问题。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做好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确保按时就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初中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能够适应就近到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依照规定就近到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能够接受普通教育,但是学习生活需要特别支持的,根据身体状况就近安排到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学校入学;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或提供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3.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外来务工人员指非淮安市户籍的在我区务工、经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在淮阴主城区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当地的有效居住证、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的义务教育学校(淮海初级中学)登记、报名,经审核合格后统筹安排其入学,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7相关说明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依照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生信息平台网上报名,并根据指定时间进行现场复审。
2.所有提供证件、材料签发日期须在年6月30日前。
3.现场材料复核期间,每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只能有一位监护人进入校园复审(学生不要进校园),并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措施(佩戴口罩、扫描“苏康码”或“淮上通”、测体温、保持一米线等)。
4.现场材料复核时间:
时间
受理对象
7月13日
全天
符合我校施教区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凭《淮阴区“小升初”生源资格认定通知单》或小学毕业证(六年级学籍证明)、户口簿、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含购房合同、拆迁协议、民房土地使用证等)原件到我校接受审核、登记报名
7月18日
上午
我校施教区学生报考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未派中的学生报到。凭《淮阴区“小升初”生源资格认定通知单》、户口簿、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含购房合同、拆迁协议、民房土地使用证等)原件到我校接受审核、登记报名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淮安市淮阴区开明中学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
淮阴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使用说明:
1.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