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友们,大家好!
小编每天准时守候在这里
与你相遇!
今天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
年河北省初中毕业生
升学文化课考试
考前提醒
下面
一起来看今天的晚新闻!
明日(周三)限号提醒▲石家庄市、邯郸市、廊坊市、唐山市、沧州市、秦皇岛市、保定市、定州市:限行尾号4和9。
▲北京市、天津市:限行尾号4和9。
▲邢台、衡水、承德、张家口、辛集:目前不限号。
(限行城市下辖各县市限号措施,以当地交管部门发布为准。)
捐献血小板毫升
河北3名志愿者跨越公里救人
“能够为挽救患者生命尽一份力,这个端午节小长假过得特别有意义。”6月13日上午,河北省馆陶县徐树亮、尚永安、刘朋忠3名志愿者,跨越余公里为四川省德阳市一名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成功捐献血小板毫升。(长城网)准研究生将通知书寄给爷爷
爷爷小心翼翼拆开后满脸笑容
6月14日,江西九江,小余为了让爷爷能亲自拆开自己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通知书专门邮寄回家,爷爷收到后,如获至宝,小心翼翼拆开后满脸笑容。小余表示,通知书本来可以自取的,能早一周拿到,但还是专门寄到了家里,自己在爷爷背上长大,感情很深。(青蕉视频)事关中考!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最新提醒
今天,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年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考前提醒↓↓↓中考时间年我省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将于6月21、22日进行。中考科目特别提醒特别提醒广大中考考生:严守防疫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注意天气变化,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调节身心,合理饮食起居;做好考前准备。请各位考生遵规守纪,诚信应考。(河北日报)事关招生
河北11市教育局发布公告
保定
日前,保定市教育局发布了《保定市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年起,停止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保定市招生。(保定教育发布)保定市教育局
关于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1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保定市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保定市教育局年6月14日保定市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为积极稳妥做好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招生工作秩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13号)精神,结合保定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招生管理原则1.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保定市招生工作由保定市教育局统筹管理、统一组织、统一录取。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签约等方式争抢生源,自行招生。2.为维护全市良好招生秩序,保障学生权益,对有违规招生行为、不良招生记录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取消在保定市招生资格,该校原定在保定市的招生计划即行废止。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保定实际,今年严格控制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保定市招生数量。自年起,停止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保定市招生。二、招生计划确认4.计划在保定市招生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将招生计划一次性函告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教育局根据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发展状况、教育资源布局和初中毕业升学人数,科学核定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保定市的招生计划,书面回复并向社会公布。未经保定市教育局确认的招生计划无效。5.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提交的招生计划相关材料包括: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计划在保定市招生数、分地市招生计划数。同时提交学校简介、学校规模、在校生总人数、学费标准、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年检合格证明,省级示范性民办高中需同时提供被确认为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文件等相应证明材料。三、招生录取规则6.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在保定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设立单独批次录取,由保定市教育局、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按照经保定市教育局审核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试成绩高于保定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且未被前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7.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不得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未经保定市教育局确认招生计划、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均为违规招生,保定市教育局不予承认。四、有关要求8.录取结束后,保定市教育局向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审批地市教育局发放录取确认函和确认录取学生名单,学校据此向学生发放加盖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并为学生注册学籍。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为未经保定市教育局确认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9.已被保定市高中学校按规定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并为其办理注册学籍手续。10.各县(市、区)严格按照保定市教育局确认的招生录取名单进行学籍审核,严禁为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电子档案转移审核。对违反规定办理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人和当事人,严肃处理和追责。11.坚决打击任何学校、机构和个人违规参与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活动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12.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未按本办法进行的招生行为均为违规招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规招生学校自行承担。本办法由保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向上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