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确定年度江苏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
苏知发〔〕号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年度江苏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苏知发[]74号)要求,经学校申报、所在县(市、区)和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会同本级教育局联合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现确定江苏省泗洪中学等10所学校为年度江苏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以下简称“试点学校”)。试点时间为年10月至年10月。
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指导辖区内年度试点学校制定本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试点结束后按要求做好总结上报工作,确保我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附件:年度江苏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名单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教育厅
年10月23日
(联系人: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处赵宁,-;联系人: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殷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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