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均需配相应泊位
■符静实习生杨金
通讯员张婕
本报讯随着机动车的不断增加,城市道路变得日渐拥堵,停车难也是造成道路拥堵的一大原因。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日前,平湖市出台了嘉兴首个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平湖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对于市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居住类建筑、商业建筑及其他项目,都要参照这个标准来配建停车泊位。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类建设项目(除单身公寓),停车泊位作为商品房的配套设施,在商品房销售时,将按套以1∶1同步配套停车泊位。
按照这个标准,在主城区面积200(含)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每套需配备2个停车泊位;面积在90到200平方米之间的,每套需配备1.2至1.5个泊位,面积在50至90(含)平方米的,每套需配备1个泊位;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及面积小于50(含)平方米的,指标分别为0.7个和0.5个泊位。另外,对于主城区的行*办公项目,要求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1至1.8个停车泊位。
平湖市规划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该标准出台以前,平湖市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是嘉兴市在2004年制定的技术规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技术规定已需要适应新的要求。新的标准,对建筑类别分得更细了,停车泊位指标要求更高了。
该负责人还说,标准制定过程中参考了不少大城市的成功经验,但并没有照搬照抄。例如,不仅对机动车按建筑面积大小规定了应配备的泊位数量,同时考虑到很多市民是以非机动车作为代步工具,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也是一项硬指标。同时,对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建设还有一个要求,那就是非机动车泊位今后有改造成机动车泊位的可能性,为以后发展留下一定空间。此外,按照标准,各类建设项目还必须按规定配置地面访客、出租车、装卸车及无障碍车位,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的关怀。
据了解,截至2012年底,平湖市汽车保有量为6.35万辆,比2011年增加23.6%,按照这个增长趋势,4年后平湖市机动车数量又将翻番,中心城区交通环境即将迎来“最堵时期”。
为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平湖市从2011年起在治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上先试先行,打出“通、畅、梳、管”四招,即通过完善交通道路规划、优化公交线路等方式在治理交通拥堵的“通”字上下工夫;通过加快城市主干道路建设等方式,在“畅”字上寻突破;通过加快停车场建设、改造主要道路交叉口等方式在“梳”字上破难题;通过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合理配置交通公共资源等在“管”字上促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