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航道管理与养护检查
为加强航道管理与养护,提高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服务交通强国建设,根据《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和年度重点目标任务,交通运输部成立分别由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黑龙江航务管理局担任组长单位的3个检查组,于5、6月间,对黑龙江、吉林、辽宁、广东、广西、云南、江苏、浙江、安徽等9个水运大省开展年度航道管理与养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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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深入基层单位,查阅案卷材料、实地查看航道现场等形式,最终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由部水运局进行汇总后在全国通报。
01.
5月26-28日,由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为组长单位的交通运输部航道管理与养护检查组,对江苏航道年度航道管理与养护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组在听取厅航道局江苏航道管理与养护执行情况汇报后,先后赴南京、淮安、扬州、苏州等地,检查秦淮河航标、水运文化馆、秦淮河船闸,京杭大运河苏北段船闸运行调度中心、船闸应急保障中心、邵伯船闸、苏北运河邵伯段、芒稻船闸、芒稻河航道江都段环境整治工程、苏南运河吴江段、吴中水上服务区,重点检查航道养护年度计划、航道执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生态航道建设、绿色养护技术、通航建筑物运行维护管理、航道应急抢通等开展落实情况。
丁*华副厅长在秦淮河船闸与检查组进行了交流。
(厅航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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