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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我为群众办实事以案说法揭秘刷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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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本金,刷流水拿返现,十分钟见收益,随结随走”、“兼职刷单,动动手指,月入过万不是梦”……这样的广告背后隐藏着多少陷阱?

“刷流水”、“刷好评”不仅可能被骗,还会涉嫌违法。近日,园区公安分局举行新闻通气会,以案说法,揭秘“刷单”背后的黑灰产业链。

一起普通“兼职刷单”诈骗

牵出幕后“收赃”犯罪团伙

年5月底,园区公安分局娄葑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徐女士报警,称参与网络刷单、损失近4.7万元。徐女士表示,陷入诈骗陷阱,都是一个陌生电话惹的祸。

原来,5月29日,徐女士接到一通陌生来电,对方声称正在招聘“刷单”兼职,徐女士正巧想赚些零花钱,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添加对方为QQ好友,在对方指导下开始尝试刷单。起初徐女士也担心转了账对方会跑路,但在“官方平台”“正规网购”“专业售后”等话术忽悠下,第一单就转账了元。第二单价值更高,转账金额元。徐女士打了退堂鼓,申请全额退款,对方当即退回了元。这下,徐女士疑心全消,按照对方要求刷了第二单。但这一次,徐女士仅仅争取到元退款,就再也无法联系上对方。徐女士意识到被骗,慌忙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娄葑派出所立即协同相关警种部门开展侦查工作,从涉案资金流向入手,排摸出了接收徐女士转账的多个银行账户及其持有人,锁定了位于福建的方某、周某、谢某等七名嫌疑人。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方某等人的银行账户流水十分频繁、明显过于活跃,极有可能是专门为诈骗犯罪团伙“收赃”。经粗略估计,涉案金额已经超过了万!

园区警方紧锣密鼓深入侦查,于6月中旬前往福建组织抓捕行动。方某等七人有四处窝点,民警兵分多路同时收网,一举将犯罪团伙拿下。在审查中,方某等人的神秘“上家”岳某浮出水面,民警成功在其住所将其抓获。至此,该犯罪团伙成员全部归案,8名嫌疑人一并被押解回苏。

经审查,岳某勾结境外犯罪团伙,专门负责把诈骗等违法犯罪所得的“黑钱”分流至多个账户转手套现,再以虚拟货币跨境兑换的方式转回境外犯罪团伙,从中赚取佣金。岳某不想自身暴露,便拉拢“茶友”下水,朋友之间再互相介绍,最终拉起了方某、周某、谢某等七人组成的小团伙。岳某深居幕后,把收到的“赃款”分转至七人账户,再安排七人分头从柜面或ATM机取现,交还给他来兑换虚拟货币,所得“佣金”由岳某依据所谓的“贡献程度”进行二次分配。岳某等人深知所收钱款涉嫌违法犯罪,但在利益面前却不收手,最终沦落成为违法犯罪帮凶。

目前,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岳某已被依法逮捕,方某等另七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今年以来,苏州市公安局通过“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实践,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竭力避免和减少群众损失。

以园区公安分局为例,自3月份百日会战以来,全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警情数量环比持续收窄。其中,以5月环比下降36%、6月环比下降26%最为显著。虽然如此,兼职刷单在电信诈骗种类中的占比一直居高不下。今年以来,全区电信诈骗种类中,兼职刷单占比高达22%。

此外,网络购物占比18%,冒充客服占比15%,充值返现占比12%,游戏交易占比12%,网络贷款占比11%,其他占比10%。

组织网络“刷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通过网络刷单发布虚假广告,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广告罪;

对竞争对手进行反向网络刷单,给其造成严重损失,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通过网络刷单的方式虚增推广量,骗取推广费用,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明知他人通过网络刷单的方式实施诈骗,仍为其提供帮助,可能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利用系统漏洞或错误,自买自卖进行网络刷单,用以套取平台钱款,可能构成盗窃罪。

总而言之,当收到兼职刷单信息时,无论真假,都不要参与——真刷单涉嫌违法、假刷单就是诈骗、组织刷单直接触及法律高压线。一旦陷入其中,要么成为诈骗分子的猎物,要么成为违法犯罪链条的一环,在蒙受损失的同时,也会给他人、家庭、社会带来严重危害。

来源:苏州园区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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