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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内鬼通信从业人员盗用公民信息办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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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民反诈

“公民个人信息已经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本物料’,犯罪分子或是通过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注册手机卡、银行卡,以此作为诈骗犯罪的基础工具;或是利用这些信息对诈骗对象进行‘画像’实施精准诈骗。”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

4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起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浙江有一例入选——徐某等6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此案涉及到通信行业内鬼。

在曝光的10起典型案例中,有两起涉及到通信行业内鬼,还有一起是上海电信行业从业人员利用办理校园宽带之便,把宽带账号出售,这些宽带账号被诈骗团伙用来实施诈骗,其中一个受害人被骗万多元。

这些行业“内鬼”利用工作便利,非法采集个人信息甚至还有人脸识别信息等,和职业团伙勾结,非法获取信息后,这些信息又被诈骗团伙用来实施诈骗。

10起典型案例中,还出现了新诈骗类型:“游戏托”诈骗;还有骗子深谙“饭圈文化”,利用未成年人追星来实施诈骗。

从案件类型看,有5起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起是与之关联的网络黑产犯罪。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把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作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点工作,将行业“内鬼”和职业团伙作为重点从严惩治。

》》魏某双等60人诈骗案

——以投资虚拟货币等为名搭建虚假交易平台跨境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案情

年9月至年9月间,被告人魏某双、罗某俊、谢某林、刘某飞等人在黄某海(在逃)等人的纠集下,集中在柬埔寨王国首都金边市,以投资区块链、欧洲平均工业指数为幌子,搭建虚假的交易平台,冒充专业指导老师诱使被害人在平台上开设账户并充值,被害人所充值钱款流入该团伙实际控制的对公账户。

之后,被告人又通过事先掌握的虚拟货币或者欧洲平均工业指数走势,诱使被害人反向操作,制造被害人亏损假象,并在被害人向平台申请出款时,以各种事由推诿,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谋取非法利益。

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从蒙古国押解入境

在黄某海组织策划下,被告人魏某双、罗某俊、谢某林、刘某飞担任团队经理负责各自团队的日常运营;其余56名被告人分别担任业务组长、业务员具体实施诈骗活动。该团伙为躲避追查,以2至3个月为一个作案周期。

年10月,该团伙流窜至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市准备再次实施诈骗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并移交我国。经查,该团伙骗取河北、内蒙古、江苏等地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2亿余元。

本案由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立案侦查。

年11月21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介入案件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侦查,将诈骗金额从最初认定的人民币万余元提升到1.2亿余元。

年2月11日,公安机关以魏某双等60人涉嫌诈骗罪移送起诉。同年5月9日,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魏某双等60人依法提起公诉。

年9月29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魏某双、罗某俊等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判处被告人罗某俊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其余5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分析

这是投资诈骗,诈骗团伙以投资新业态、新领域为幌子,通过搭建虚假的交易平台实施诈骗。

而这类诈骗往往多国流窜作案,多地协同实施,手段不断翻新。

》》邱某儒等31人诈骗案

——虚构艺术品交易平台以投资理财为名实施网络诈骗

案情

被告人邱某儒,系广东创意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文公司)股东;被告人陶某龙,系广文公司后援服务中心总经理;被告人刘某,系广东省深圳市恒古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古金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被告人郑某辰,系广东省惠州惠赢浩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赢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蒋某,系广西元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美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他26名被告人基本情况略。

年3月,被告人邱某儒设立广文公司后,通过组织人员、租赁办公场所、购买交易软件、租用服务器,搭建了以“飞天蜡像”等虚构的文化产品为交易对象的类期货交易平台。

陶某龙等人通过一级运营中心恒古金公司刘某发展了惠赢公司、元美公司等三十余家会员单位。

为实现共同骗取投资者财物的目的,会员单位在多个股票投资聊天群中选择投资者,拉入事先设定的聊天群。同时,安排人员假扮“老师”和跟随老师投资获利的“投资者”、发送虚假盈利截图,以话术烘托、虚构具有盈利能力等方式,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引诱投资者在平台上入金交易。

交易过程中,广文公司和会员单位向投资者隐瞒“平台套用国际期货行情趋势图、并无实际交易”等事实,通过后台调整艺术品价格,制造平台交易平稳、未出现大跌的假象。

投资者因此陷入错误认识,认为在该平台交易较为稳妥,且具有较大盈利可能性,故在平台上持续多笔交易,付出高额的手续费。邱某儒、陶某龙、刘某、郑某辰、蒋某等人通过上述手段骗取黄某等名投资者共计人民币4.19亿余元。

本案由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立案侦查。

年2月,深圳市检察机关介入案件侦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于年7月至年6月分批以诈骗罪将邱某儒等人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由于邱某儒以及陶某龙、刘某等7人(系广文公司后援服务中心及相关内设部门、恒古金公司主要成员)、郑某辰、蒋某等23人(系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报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级别管辖和指定管辖,其余人分别由南山区、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年2月至12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邱某儒、陶某龙、刘某、郑某辰、蒋某等31人分批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年1月至7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邱某儒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八百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陶某龙、刘某等7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至十万元不等;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郑某辰、蒋某等23人有期徒刑八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至五万元不等。

一审判决后,邱某儒、陶某龙等10人提出上诉,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邱某儒、郑某辰、蒋某等24人虚构交易平台,通过多次赚取高额手续费的方式达到骗取投资钱款目的,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决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确有错误。年5月至年5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邱某儒、陶某龙等10人上诉,对邱某儒、郑某辰、蒋某等24人改判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八百万元至五万元不等。

分析

这也是投资诈骗。本案中,犯罪分子利用骗术诱导投资者频繁交易,通过赚取高额手续费的方式达到骗取钱款目的。与传统诈骗方式相比,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诈骗欺骗性、迷惑性更强、危害群体范围也更大。

》》张某等3人诈骗案戴某等3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冒充明星以投票打榜为名骗取未成年人钱款

被告人章某是大学专科在读学生,与无固定职业人员易某、刘某甲单独或合谋,购买使用明星真实名字作为昵称、明星本人照片作为头像的QQ号。之后,他们通过该QQ号之前组织的多个“明星粉丝QQ群”添加被害人为好友,在群里虚构明星身份,以给明星投票的名义骗取被害人钱款。

“粉丝”向犯罪分子转账被骗资金元

年6月,张某通过上述虚假明星QQ号,添加被害人刘某乙(女,13岁,初中生)为好友。张某虚构自己系明星本人的身份,以给其网上投票为由,将拟骗取转账金额人民币元谎称为“投票编码”,向刘某乙发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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